情人微信转账可以作为证据,但需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。
首先,微信转账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证据,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六条,其具备法律效力。但单一转账记录通常难以独立证明法律关系性质,需结合聊天记录、借条、交易背景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。
其次,不同场景下认定标准不同:
借款关系:仅有转账记录而无借款合意(如借条、明确借贷的聊天记录)时,法院可能不认定借贷关系。若存在“520”“1314”等特殊金额,通常视为赠与。
赠与关系:情侣间特殊金额转账或节日赠款,若无明确借贷合意,一般按赠与处理,不得主张返还。
非法行为:若涉及嫖娼等违法活动,转账记录不能单独证明违法行为,需其他证据佐证。
婚外情转账:违反公序良俗的婚外经济往来,法院可能基于双方关系、转账性质(如共同支出或赠与)调整认定,但法律不保护此类非法关系。
最后,举证责任由主张借贷一方承担,需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合意及实际给付事实。证据收集需合法,如非法获取或篡改可能被排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