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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效婚姻期间的财产处理原则如下:
处理方式
双方应先协商处理同居期间所得财产,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。
个人财产: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或婚后明确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,归个人所有。
共同财产:双方共同购置、经营或继承的财产,按贡献大小或出资比例分割。
债务分配:共同债务由双方连带承担,个人债务由负债方承担。
过错赔偿:若一方存在过错(如重婚、隐瞒疾病等),无过错方可要求损害赔偿。
重婚情形:处理时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。
法院判决时需综合考量双方对财产的贡献、经济状况及过错程度,优先保障妇女、儿童权益。